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 | 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地块 | |||||
公示单位 | 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民委员会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 | 现状用地类型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6-20至2024-7-4 | |||
行政区划 |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 | 地块面积(m2) | 41476.64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 | 地块详细地址 | 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 | |||
经度 | E117.358777° | 纬度 | N23.747998°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至2024-6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漳州博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林智华 | 联系电话 | 0596-2093306 | |
编制单位详细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龙腾北路40号漳州市鹭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综台楼101室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民委员会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 |
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地块位于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为杏陈镇大产村农用地、建设用地,现变更为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解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受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漳州博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地块位于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117.358777°,23.747998°。调查地块东至林地,西至耕地,南至大产村入村主干道,北至村道。
二、调查结果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本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本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闻到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无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迹象。
(3)本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水灌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不涉及污泥堆肥活动,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的工业企业对地块的污染风险较低。
(4)通过XRF和PID对现场人为可到达区域的土壤进行了快速筛查,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Cd、Hg、Pb、Cr、Ni、Zn、As、Cu、Mn、Sb、Co)含量均明显低于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筛选值、《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4403/T67-2020)的第一类筛选值。地块内土壤PID总体读数较低,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清洁。
综上,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